
尽管健身房知道即将关闭,但仍鼓励顾客申请该卡。我们应该如何对此类行为负责?是否足以偿还预付款?
北京西城区居民李先生办理了两年健身卡,消费金额4000元。
然而三个月后,当李某回到健身房时,却发现健身房的门关着。原来,健身房资金链崩溃,被关门了。
健身房老板表示,他将通过出售资产收回预付款的方式来偿还员工工资和会员费,但他目前没有资金。
更令李惊讶的是,在通信过程中,他得知就在申请该卡的两个月前,房东已将吉姆告上法庭,指控其不付房租。法院依法终止了租赁合同,并要求吉姆离开房子。此时,我们决定关闭健身房并关闭暂停操作。
明知道卡要关了,还让你交钱办卡,这不是诈骗吗?于是,李先生向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,要求健身房退还剩余服务费并赔偿三倍惩罚性赔偿。
法院会接受李某的请求吗?事实上,健身房、理发店向消费者收取预付款后,截肢、“离家出走”、“恶意违约”等案件时有发生。如何解决预付费消费问题?
今年新颁布的《关于审理预付消费民事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》,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提供了新的保障。
这篇讲先例、讲法律的“解说”将聚焦预付费消费。 (金信)